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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上技校:高级工=大专、预备技师=本科待遇、公开招聘、入伍等优势多多!

时间: 发布时间:2024-03-30 20:03:59      【来源:雷竞技官网app

  原标题:欢迎上技校:高级工=大专、预备技师=本科,待遇、公开招聘、入伍等优势多多!

  技工院校是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专门学校,是人社部门主管的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办学层次,技工院校分为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党和政府历来很看重和关心技工院校

  在职业教育体系中,技工院校开设的培养中级工的专业最为丰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技工院校专业共分为15大类、311个。

  技工院校专业增补快,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每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都会征集专业目录增补建议,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学校能够准确的通过需要增减专业。

  就读技工院校并且合乎条件的学生,能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以及技能雏鹰奖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能够最终靠顶岗实习、学校和社会资助等方式获取生活费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雨露计划补助,如果成绩优秀,参加国家组织的竞赛,还有丰厚的奖金。

  技工院校采取校企双制、工学一体办学模式,多年来毕业生一直供不应求,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骨干院校达到了100%。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很多技工院校毕业生的工资收入已经远超当地的平均薪资水平,真正的完成了一人就业,全家脱贫。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技工教育门户网站技工教育网搭建了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平台。该平台汇聚了全国各地技工院校的招生信息,且这一些信息均由各省级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发布,因此具备了很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平台能提供的便捷服务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获知招生政策;二是了解最新资讯;三是查找招生专业;四是查看学校详情。

  近年来,技工教育承接了历史辉煌,在规模化、专业化、高端化产业技术工人和技能人才教育培训方面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每年为国家培养30多万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500多万合格技工,为社会主义建设培育了大批大国工匠、能工巧匠。

  2011年起,我国共参加了5届世界技能大赛,共有162名选手获得奖牌,其中58%的金牌和62.3%的奖牌来自于技工院校师生。2022年3月2日,全国总工会表彰的大国工匠年度人物中,6名有技工学校培养经历,这些都展现了技工教育的及其重要的作用和贡献。

  5月,国家人社部联合发改委、财政部,签发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意见:改版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毕业证,要求相关毕业生信息(所学专业、培养层次、全日制等)与待遇等要在新版证书上明确显示。新版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启用。

  推进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在参加企业和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和参加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等方面与同等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一直以来,教育部支持合乎条件的技师学院依法依规申办高职,技师学院可依照《高等教育法》中关于高等学校设置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由省级人民政府执行专科层次高等学校设置的有关程序,进行规划、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技师学院依法依规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并来管理后,其毕业生自然能取得相应学历。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指导支持办学规范、质量较高的技师学院尽快达到规定要求,按照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纳入高等学校序列。继续协调有关部门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进一步研究解决技工院校学生学历待遇问题,共同为技工院校学生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后,其毕业生自然拥有相对应高等学校学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合乎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职业高等学校序列”。

  ——教育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302号(教育类037号)提案答复的函》

  全国人大修订通过了《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教法》),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地位,着力提升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强调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的保障制度和措施,对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我们注意到,在新修订的《职教法》中,技工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在第十条、第十五条多次出现了“技工教育”“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明确要“全力发展技工教育”。如此清晰地将技工教育写进法律,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也构成新《职教法》的一道亮丽风景。

  人社部印发 《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通知》提出,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

  《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理念,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

  与此同时,技能型人才在兵员征集中比例也逐步扩大。国家出台相关文件精确指出:认真抓好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征集,为部队输送操作能手、“工匠”人才。今年的征兵工作,取得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等同大学毕业生优先批准入伍。

  旧系统“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已停用,人社部2017年起启用的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网址)也一并停用。经了解,随着新系统“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的启动,人社部已启用新的查询系统网址。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服务之窗--查询--信息查询--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就能查询打印学生学籍信息。

  1、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可查2015年6月以后入学毕业生)网址:

  日前,人社部联合发改委、财政部签发全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中显示,将调整改版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技术人才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基础,对推动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具备极其重大作用。随着相关政策的推进,技工教育得到重视和发展,未来将会有更多的有志青年欣然选择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据《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人社部发〔2016〕121号)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

  现在,国家贯通技工院校毕业生成长通道,在毕业证书上直接写入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有关毕业生分别享受中职、高职(大专)和本科毕业生相应待遇,这就从根本上打破了技工院校毕业生成长通道的“天花板”和“隔离墙”,更好地满足了社会对技工教育的多样化需求,培养更多更好的高素质技能劳动者。

  5月,国家人社部联合发改委、财政部,签发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意见:改版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毕业证,要求相关毕业生信息(所学专业、培养层次、全日制等)与待遇等要在新版证书上明确显示。新版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启用。

  习作出重要指示:“全力发展技工教育。”总理批示:“办好技工院校。”推进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在参加企业和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和参加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等方面与同等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一直以来,教育部支持合乎条件的技师学院依法依规申办高职,技师学院可依照《高等教育法》中关于高等学校设置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由省级人民政府执行专科层次高等学校设置的有关程序,进行规划、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技师学院依法依规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并来管理后,其毕业生自然能取得相应学历。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指导支持办学规范、质量较高的技师学院尽快达到规定要求,按照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纳入高等学校序列。继续协调有关部门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进一步研究解决技工院校学生学历待遇问题,共同为技工院校学生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后,其毕业生自然拥有相对应高等学校学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合乎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职业高等学校序列”。

  ——教育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302号(教育类037号)提案答复的函》

  全国人大修订通过了《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教法》),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地位,着力提升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强调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的保障制度和措施,对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我们注意到,在新修订的《职教法》中,技工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在第十条、第十五条多次出现了“技工教育”“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明确要“全力发展技工教育”。如此清晰地将技工教育写进法律,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也构成新《职教法》的一道亮丽风景。

  人社部印发 《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通知》提出,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

  《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理念,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

  与此同时,技能型人才在兵员征集中比例也逐步扩大。国家出台相关文件精确指出:认真抓好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征集,为部队输送操作能手、“工匠”人才。今年的征兵工作,取得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等同大学毕业生优先批准入伍。

  就读技工院校并且合乎条件的学生能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以及“技能雏鹰”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能够最终靠顶岗实习、学校和社会资助等方式获取生活费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雨露计划”补助。

  ■ 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可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

  ■ 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简称“11+3”)技工院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享受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大致分为2—3档。国家助学金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

  ■ 国家对技工院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 就读技工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子女补助资金为每户每年3000元,通过一卡(折)通直接补给贫困家庭。

  ■ 对技工院校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技能突出的学生给予“技能雏鹰”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且未能享受国家或地方助学金的学生给予“技能雏鹰”助学金。奖(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三区三州”深度贫穷的地方学生就读技工院校,能够轻松的享受以下支持政策:

  (1)各技工院校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安排在校企合作程度较深的订单定向培养班或企业冠名班,优先落实免学费、助学金等助学政策,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

  (2)承担中央确定的东西扶贫协作的省份,帮扶省市对受帮扶省市贫困家庭就读技工院校的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免费鉴定、免费发证。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